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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治”到“法治”

2000-11-21 来源:光明日报 和进俭 我有话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竞争能力由企业外部和内部的诸多因素所决定,其中企业内部管理的得力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管理过程中,管理制度是最标准化、规范化、可操作化的因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它能有效降低人为干扰,增强管理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在高效规范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范畴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也是构成的要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冲击:人们的思维定向的多元化,人们需求的丰富化,人们价值取向的多样化,以及传媒的多样化、信息渗透的多渠道化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如何提高企业的科学决策水平,并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成为摆在企业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势必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方式、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新。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人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主体,在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现代科学管理规程、准则规范企业行为的条件下,客观上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科学分析职工的思想变化,利用正确理论的力量、科学知识的力量、实践的力量、人格的力量,正确引导、激励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传统观点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由于不直接作用于市场,没有硬性指标可以衡量,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认为是“虚功”。事实上,思想政治工作的性质和对象决定,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靠耐心细致的思想渗透和潜移默化的情感渗透,还要靠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只有“软”、“硬”兼施,双管齐下,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在继承、巩固的基础上得以发扬和创新。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也要求传统体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治”特色逐步过渡到“人治”和“法治”相结合、甚至以“法治”规范和约束为主的阶段。制度是“法治化”的物质前提和实施基础,因此,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大多企业都本着体现现代化企业制度一般特性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的原则,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党的领导机制有机结合的组织领导制度,明确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定位。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确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障。

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尽快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指标考核同步进行,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职工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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